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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材維護辦法

器材維護辦法: 清單

壹、 宗旨

一、為確保器材妥善率,依據器材管理辦法,特定器材維護之相關規定。
二、避免社團因器材維護不善,造成過多支出。

貳、 器材定期檢核

一、依據器材特性,部分消耗品(如:煤油、原子筆)每次用罄、添購,需於常用器材紀錄表上紀錄。
二、每月月初檢核所有表演道具、消耗品及美軒用品之數量及缺損狀況,並記錄於器材月檢核表。
三、每學期初、末檢核所有器材之數量及缺損狀況,並記錄於器材學期檢核表。
四、如於檢核時發現器材有遺失之狀況,應立即向社員或幹部詢問追討。
五、如有不堪使用且不處理或是人為破壞時,社團需負連帶賠償責任,檢核完畢的器材必須放回原處並且擦拭乾淨。

參、 社團器材添購

一、常備性器材或表演道具:幹部會議討論決議,並取得指導老師同意,方可委託負責人購買。
二、消耗性器材、美宣品:購買人將發票轉交財務長核可,並在消耗器材添購紀錄單上紀錄,社長再依據該單將購買費用交給購買人。
三、部分常用消耗器材添購後,須另外再記錄於常用器材紀錄表。

肆、 社團器材報修

一、校產或向學校申請經費購買者:依學校作業流程報修。
二、消耗品不需進行報修,若有損壞則依報廢流程處理。
三、常備性社產或表演道具:
 (一) 向社團回報後,由幹部負責修復。

 (二) 若修復金額超過該器材本身價值之 2/3,則依報廢流程處理,並記錄於器材檢核單上。
 (三) 若確定無法修復,則依報廢流程處理,並記錄於器材檢核單上。
 (四) 若器材是因個人使用不當而損壞,修繕工作及費用則由該人負全責。

伍、 社團器材報廢

一、 校產或向學校申請經費購買者:需填寫器材報廢單(附錄四),並向課指組社團負責老師提出申請,並由課指組核定該設備是否需要報廢,尚未核定前不可擅自報廢。
二、 表演道具:將表演道具進行拆解,並保留其可利用之資源再製作新道具,並於例行之器材檢核時做紀錄。
三、常備性社產:
 (一) 單價超過 1000 元之社產,填寫器材報廢單,於幹部會議討論決議,並取得指導老師同意。
 (二) 單價低於 1000 元之社產,則填寫器材報廢單,交由指導老師、社長、副社長、器材長、財務長核定後,始可報廢。
四、消耗性社產及美軒用品:用罄或損毀後直接報廢,並於例行之器材檢核時做紀錄。

陸、 社團辦公室管理

一、社團幹部及以卸任幹部有權擁有社辦鑰匙。
二、社團幹部須謹慎保管社辦鑰匙,避免社辦鑰匙外流,造成社團損失。
三、社團幹部每周需依照排班表值班清掃社辦,並將器材歸位。
四、月初值班之幹部需協助器材長清點器材。
五、嚴禁將垃圾留在社辦,除了活動結束當天之垃圾可先放置社辦並於三天內處理掉。
六、幹部在離開社辦前有義務確認社辦是否還有人,若無人在社辦則將風扇電燈關閉,並且鎖門,避免社團物品遭竊。
七、每學期初、末,所有幹部須將社辦進行大清掃,並協助清點器材。
八、若是卸任之幹部完成學校學業(大學生或碩士生)從學校畢業時,當屆器材長需回收該名卸任幹部之社辦鑰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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